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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路路通意外伤害保障计划(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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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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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产品介绍

1、直销产品,价格低廉,30天保障只需12元;
2、涵盖飞机、火车、高铁、轻轨、地铁、轮船、公共汽车全面公共交通工具,全面保障您的出行;
3、一次投保保障30天,适合您的短期出行,省钱又省心;
4、不限职业不限年龄,保障人群广泛;
5、网络投保手续简单,方便快捷。

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外籍人士方可购买。

规格参数

限购份数:每人5份(未成年人1份)
保险期间:30天
提前预定天数:1天
投保年龄:不限
保障金额包含(以下均为最高赔付额):

飞机意外:45万元;
火车意外:10万元;
地铁意外:10万元
轻轨意外:10万元
轮船意外:10万元
汽车意外:50000元

特殊说明

1、飞机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发生意外导致身故的,给付身故保险金45万元;残疾的根据残伤程度给付,最高45万元(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2、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车发生意外导致身故的,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残疾的根据残伤程度给付,最高10万元(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3、地铁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地铁发生意外导致身故的,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残疾的根据残伤程度给付,最高10万元(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4、轻轨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轻轨发生意外导致身故的,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残疾的根据残伤程度给付,最高10万元(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5、轮船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轮船发生意外导致身故的,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残疾的根据残伤程度给付,最高10万元(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6、汽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汽车发生意外导致身故的,给付身故保险金50000元;残疾的根据残伤程度给付,最高50000元(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配送保修

本计划仅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具有纸质保单同样法律效力,理赔时只需提供电子保单号和身份证件),如有疑问请拨打华安客服热线:95556。

注意事项

1、本计划由华安保险承保,保障30天;投保人需为18(含)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被保险人为投保人本人、配偶、子女、直系亲属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人,年龄不限,职业等级不限。
2、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95号)》关于未成年人死亡保额的规定,未成年人投保保额10万为限。
3、经中民保险网购买的顾客,若发生保险事故,中民保险网(热线:4008822300)将提供协助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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